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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产业,台州何去何从(上)
发布时间: 2006-11-15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11月初,一场不期而至的寒流让台州感受冬日的严寒。
    恰在此时,一股来自广东的“寒流”让台州电动车企业很受伤:广东宣布从2007年元旦开始,广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成为全国最新一个“禁电”城市。
    “当时一听到这个消息,我心想又坏了。”台州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邱晓兴的第一反应是赶紧打听。不出半天,广东经销商来电,协商终止供销合同,上百辆已打包的电动车无奈静静地趴在仓库里。
  
    颠簸之路  
    在国人的交通工具中,电动自行车被老百姓爱称为“电驴子”,不仅个头小,年龄也小。然而,这个小家伙似乎生不逢时,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被视为另类,备受怀疑和歧视。关于“杀”还是“放”的命题也一直伴随着电动自行车发展的始终。
    “放”的理由很充分,那就是市场需求。邱晓兴告诉记者,由于面临着严峻的环保和能源紧张的压力,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节能方面还是环保方面都比汽车更有优势,而且其相对经济的价格也符合当前居民的消费能力。
    再看看“杀”的原因。众所周知,交通工具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包括汽车和摩托车,非机动车主要指自行车,而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开始让城市车辆管理部门的人员“大伤脑筋”,对他们来说,电动自行车的增多无疑是件烦恼的事,不仅增加他们的工作量,而且对电动自行车的处罚又不像汽车那样“有油水”,所以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竭力阻碍它的发展。另外,由于一味追求城市形象,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出台法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事实上,从1996年电动自行车小批量上市,它的标准、路权以及存在的合法性就一直处于争论中。2002年,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曾以不给上牌的方式封杀电动自行车,结果使该产品长期被首都拒之门外;2004年8月,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承认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权利,企业和地方政府间的冲突渐渐弱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夕,全国160多家电动车企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其中与会企业过半是台州企业,就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发出了台州声音。
    此后风向突转。2005年5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在特区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如有电动自行车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00元,如果1个月后逾期不交,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将予以销毁。”这成为国内首个以立法形式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由于当地消费者还是有需求,很多卖主戏谑自己是“地下销售工作者”。
 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赋予电动自行车一个明确的法律身份———“非机动车”,并规定:电动自行车能否登记上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2006年元旦,北京市的“解禁”,是该法实施后影响力最大的一次实验,也受到了最多的关注。
    “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2005年末,邱晓兴一得知北京“解禁”的消息后,立即召集台州电动车厂家会商,商讨如何抢占北京市场。在评价其意义时,邱晓兴认为,这扫清了电动车在中国发展的“最后一道障碍”。北京的“解禁”将为电动车的合法地位在全国各地据理力争有所帮助。
  
    电动车事故频发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如今,电动自行车迅速进入台州百姓的家庭,而电动自行车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场景一:
    黄岩橘乡大道九峰路口,萧某驾驶的电动车后座载着妻子,在该路口转弯时,与安徽籍小伙子王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辆电动车不同程度受损,夫妻两人腿部受伤,王某则手臂受伤。
    ●场景二:
    椒江十字马路徐某在路口右拐的时候,抢上车道,结果突然摔倒,而且正好摔在车道当中,幸亏后面驶来的汽车紧急刹车,就差一点点徐某就没命了。
    ●场景三:
    温岭市箬横镇马桥村村民江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箬横广场路与马桥路十字路口时,与一辆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江某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拖拉机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而江某则因头部受到撞击躺在地上生命垂危。
    椒江市民陶红说,过马路时常被突如其来的一声急刹车尖叫吓倒,很多人电动车的人素质跟不上车速。她说,她本人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现在市区自行车道的行人越来越挤,为了避让行人她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在家歇了两天。
    电动车事故高发可谓触目惊心。
    今年前十月,我市共发生277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同比增长23%,死亡34人,同比增长100%,伤243人,同比增长16.7%。
    原因何在?据交警部门分析,电动自行车频发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往往乱穿马路以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他们本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而有些电动自行车则偏偏驶上机动车道。另外,电动自行车的超速现象十分严重,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车速普遍都超过了15公里/小时限速,有的甚至达到30公里/小时、40公里/小时,都快赶上摩托车的车速了,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严重的隐患。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蒋回力   网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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