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全面检查造船业劳动用工情况。有的企业做得较好,但有8家企业被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为确保年底务工人员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12月5日至8日,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港航管理局对我市范围内造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等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据市港航管理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市造船业作为新兴行业,经过近年的迅猛发展,目前数量已达80余家,其中不乏投资上亿元、年产值超10亿元、用工数量15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造船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上已经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其中,一部分造船企业做得比较好。像黄岩一家企业,近700名员工在施工场地上操作井然有序,其中80%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已经通过培训取得了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查阅资料,该企业与每名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月固定发放工资时间为15日,工资由企业直接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不仅如此,该企业还为全部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每月社会保险交费额达28万元。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不少企业因为发展时间较短,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企业片面强调用工灵活性,在接到造船订单之后,即将部分工序分解后承包给个人,然后由承包人自行招用工人进行施工。这种违法用工形式,使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劳动合同未签订,企业甚至不知道场地上有多少工人在施工,不清楚本月工资发放了没有。如此,劳动者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就很有可能得不到及时的赔偿。劳动部门在今年就处理了10余起承包人携款逃逸后,企业重复支付员工工资的案件。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现一家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共对8家存在违法用工行为的造船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