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对低收入劳模和先进个人实行经济补助
发布时间:
200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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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杭州市蔬菜公司职工孙丽华曾获得过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但是因企业人员精简调整,一直失业在家,每月只有577.5元的生活费。日前,杭州市总工会为孙丽华送来了6360元经济补助。据了解,自杭州市今年对低收入劳模(先进)实行经济补助以来,已有490名像孙丽华一样的生活困难劳模(先进)获得了经济补助,总金额达83.9635万元。浙江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不日将在全省实行劳模(先进)的低收入补助办法。
据来自杭州市总2005年上半年的一份劳模(先进)情况普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劳模(先进)因多种原因收入偏低。杭州市市区在职职工劳模(先进)2004年平均工资为2853元,但收入差距较大,月收入最低的只有650元,有20.82%的在职劳模(先进)月收入在1300元以下。而退休劳模(先进)的收入情况更不乐观。离退休劳模(先进)2004年平均养老金收入为1295元,有30.58%的离退休劳模(先进)每月养老金收入在1000元以下。
杭州市总工会认为,劳模(先进)的收入偏低,不利于营造学赶先进、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不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此,在2005年底召开的杭州市总和市政府第八次联席会议上,总工会提出了对收入偏低、生活困难的劳模(先进)给予经济补助的问题。今年6月,市总与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制定了《杭州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省级劳模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每月补足到1200元;省级先进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补足到1100元;市级劳模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补足到1000元;市级先进月收入低于900元的,补足到900元;农业劳模年龄偏大无固定收入的,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据杭州市总工会经济部王昌功部长介绍,杭州市区有近9000名各类劳模(先进),层次、类别和受表彰时间千差万别,有些尚没有在街道社保站登记,要摸清和审核低收入劳模(先进)的实际收入难度较大。
为了真正让低收入劳模(先进)能够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工会工作人员经多方审核,全市640名申请低收入补助的劳模(先进)中,最终确定给予490名符合相关规定的劳模(先进)补助。
杭州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表示:对低收入劳模实行经济补助,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了劳模(先进)的荣誉感。同时,也激发了广大职工赶学先进的热情,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新闻来源:
工人日报
作者:
李刚殷,曹鸿涛
网站编辑:
刘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