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被起诉
发布时间:
200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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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1日发出通报称,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因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于日前被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现年56岁的许晓刚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正厅级)。1997年至2005年5月期间,许晓刚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近500万元。
据介绍,许晓刚大多是利用自己负责查办案件的职权,为犯罪嫌疑人等谋取利益,进而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其中最大一笔是他收受、索取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熊新兴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5万元、美元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8.2万元的玉镯两只。
许晓刚涉嫌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管辖,2006年4月24日,浙江省检察院将此案交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网站编辑:
余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