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警方3年多兑现举报奖金22万余元
100多条线索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0多起
从3月1日开始,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公众有偿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制度,最高奖金可达2万元。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有偿举报制度2003年就在我市玉环县公安局开始推行了。当年7月,玉环公安机关成立了“犯罪举报中心”,对群众提供的犯罪线索依破案过程中起的作用给予举报人2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奖励。举报中心成立3年多,接获有价值的破案线索100多条。通过这些线索公安部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0多起,抓获各类逃犯40余人。
据玉环公安局的一名负责人介绍,玉环公安局自成立“犯罪举报中心”,实行有偿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制度后,当地群众积极主动向公安部门提供有效线索,一些线索在破案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们允许举报人采用公开或匿名的形式拨打举报专线电话,也可直接到举报中心当面反映或通过传真、电子信箱、信函、电报、举报信箱等途径进行举报。举报中心对举报人提供的各类线索进行登记后,按照案件性质、归属转相关科所队进行查证,对查证属实或基本属实的线索,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反馈并回告举报人。对在破案追逃中发挥一定作用的线索,举报中心视其所起作用的大小按有关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这位负责人说:“领奖工作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按举报人要求的方式进行。至今,玉环县公安局兑现的举报专项奖金已达22万余元。”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陈伟霞,杨希
网站编辑:
林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