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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5日在台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 2007-3-26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突出“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三项承诺”要求,精审判,严管理,强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平安台州”和推进台州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927件,审结1863件,比2005年分别下降10.1%和13.1%,解决标的金额9.7亿元,执结案件383件。基层法院受理诉讼案件31582件,审结31465件,解决标的金额14.3亿元,执结案件18679件。
    (一)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市中级法院受理杀人、抢劫、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审重大刑事案件128件,审结128件,分别下降22.9%和25.1%,判处罪犯383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350件,上升8.4%。基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45件,下降6.5%,判处罪犯9237人。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965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132人。严惩“六合彩”赌博和毒品犯罪,判处赌博犯罪分子356人,毒品犯罪分子556人。审结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82件,判处罪犯40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93件,判处罪犯11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6人。加强在刑事领域的人权保障,依法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19件案件因证据不足被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依法为512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811名确有悔改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和司法宣传活动,发出司法建议96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报道700余篇,以案讲法,引导规范社会管理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服刑犯帮教、回访和维权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二)注重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42件,审结1195件,分别下降2.4%和6.4%。审理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案件28件,为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提供司法支持。基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5028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案件10611件,合同、房地产、金融、公司等商事案件14417件,进一步增进社会和睦,规范市场秩序。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优势,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1%,妥善处理了椒江乐客多超市系列债务案、黄岩亿嘉房地产公司改制案和玉环冰箱压缩机厂职工追讨劳动报酬案等一批群体性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员制度,温岭市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被最高法院收录《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手册》。健全快捷化解纠纷机制,运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19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中级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审结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51件,下降54.5%;审结涉及国家赔偿案件11件。进一步将异地审判范围扩大至所有行政诉讼案件,指定异地审判143件。最高法院在我市专题研讨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拟将异地审判这一“台州经验”吸收到司法解释中。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38件,下降20.7%。依法维持行政行为、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201件;依法确认、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36件;运用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经做工作后以原告撤诉等方式结案201件,上升12.3%。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市中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19件,执结383件,执行到位金额1.9亿元。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执结以特困群体为申请人等六类案件6147件,对受干预未执结的164件案件予以提级、交叉或指定执行。开展金融案件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拆除违章建筑等行政非诉案件专项执行,其中执结行政非诉案件4144件。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对449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真实践“三项承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全市法院按照省高级法院提出的“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承诺要求,制定具体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落实便民惠民举措。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扩大救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加大救助力度,向35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7.6万元,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152万元,上升95%。加强诉讼保全工作,及时保全标的金额4.3亿元。加快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有5个法院建成符合标准的立案大厅,健全立案、接访、咨询、流转等功能。建立导诉机制,实行一揽子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讼累。市中级法院和1个基层法院的立案接待大厅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文明窗口”。建立和完善人民法庭自行立案制度,探索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在偏远乡村、海岛设立巡回审判站点36个,利用夜间、假日、休渔期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
    (二)加强审判规范管理。为有效减少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实行电脑随机滚动分案,以控制审限为重点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健全审判、执行全程跟踪管理体系,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巩固和扩大“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成果,通过专家授课、研讨观摩、明查暗访等方式,规范法官着装、庭审和接待等司法礼仪。深化审判公开制度,一审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外,一律公开审理;二审公开开庭率达81.6%,比全省中级法院平均比率高33%;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全部网上公示,其他裁判文书逐步公开,并探索实行当庭送达。继续发扬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551件,有1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
    (三)综合治理“执行难”。市委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并下发《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市中级法院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发文,严肃查处拒不履行和非法干预执行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11家单位发出《关于建立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的联合通知》,在全省中级法院率先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开通台州法院执行网,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实现执行信息网上共享,同时通过报纸发布执行敦促令,250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债务。各县(市、区)已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并建立由237名综治骨干组成的执行联络员队伍,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框架基本形成。玉环县法院被省高级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6个“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之一。
    (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规范首访接待和判后答疑制度,推行首访由案件原承办业务庭负责人或审判长与专职信访员共同接待,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和信访档案制度,集中清理信访老户案件,重大案件由院长约访、下访,包案处理。市中级法院接待来访1075人次,下降24.2%,其中院长接待日接待380人次,约访、下访97人次,进京上访下降64%。全市法院来信、来访分别下降37.6%和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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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网站编辑: 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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