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秋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两个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76人,提起公诉9655人。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牢固树立正确稳定观,采取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加强捕诉衔接等措施,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我市治安形势,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及禁毒等专项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等严重影响我市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持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震慑犯罪分子。共批准逮捕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73人、提起公诉1222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34人、提起公诉26人;批准逮捕“六合彩”等赌博犯罪嫌疑人185人、提起公诉372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44人、提起公诉583人。
二是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突出打击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4人,提起公诉378人。如温岭市繁昌油脂厂应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用油案件,市检察院积极介入,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在公安机关提请审查的次日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确保打击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三是重视和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举报宣传周”等形式,做好检察环节的“法律六进”工作,两级检察院领导带队到企业、乡镇、街头进行法制宣传20余次,全市检察机关向群众分发法律宣传资料9000余份,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1000余篇。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廉政建设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件144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工作先进单位,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是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坚决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办大案要案上,进一步强化侦查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全市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整合资源,增强办案合力。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70件,占立案总数的66%,查处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3人。
二是认真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以反渎职侵权部门机构更名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克服案件线索匮乏、人手少力量弱等困难,加大打击力度,共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件13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人。
三是深入开展反商业贿赂斗争。认真贯彻中央的总体部署,深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5件84人。在专项工作中,两级检察院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在市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下,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电力和医药卫生两大系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0件45人,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预防工作。结合办案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加强预防网络建设,已与台州电厂、移动公司等15个行业、部门建立联合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桐柏抽水蓄能电站、台金高速公路、台州二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等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建立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有劣迹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市场准入限制,遏制和减少了行贿犯罪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