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时间
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从2008年10月开始安排考试。原设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公共政治课考试安排至2008年7月,从2008年10月开始不再安排。
二、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
专科专业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设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
高中起点本科专业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4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
三、新老课程顶替办法
专科专业的考生,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可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可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已通过原设置的公共政治课程的,可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考试;凡通过“中国革命与建设”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凡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的,不再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