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王永斌) 近日,椒江区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按照一类地区的标准全面提高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全年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近三百万元。
椒江区根据省政府决定,自2007年起全面启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根据改革方案,除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工作外,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逐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椒江区按照一类地区标准,小学公用经费提高50元/生,达到260元/生;中学公用经费提高90元/生,达到380元/生。并规定,提高的经费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开支。这使学校的可用资金得到一定的增加,义务教育经费得以更加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将从中得到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