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质疑“我取浙江八杯水”环保活动有关灵江水质为“二类水”的检测结果,市环境监测部门解释所测水样因受指标所限,结果并不是说明水质的总体水平
昨日,一位姓郑的读者来电,对有媒体26日报道“我取浙江八杯水”环保活动检测结果中的台州灵江水质“符合二类标准”的说法表示怀疑。她说按照水质标准分类,二类水质应是“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但她印象中的灵江水质并没有这么好。
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环境监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解释。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取浙江八杯水”环保活动是对包括我市椒江水系在内的全省八大水系水样进行检测,并对水环境作出评价。他们上报的椒江水系水样取自椒江入海口老鼠屿。根据统一要求,他们只对水样5个指定的共性指标进行了检测,结果除溶解氧符合二类标准外,高锰酸盐指数、PH值、氨氮达到了一类标准,另外一个指数磷酸盐因为不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指标,所以在上报时并没有评价。
“如果单说这几个指标,符合一类二类还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要衡量水质总体标准,仅这几个指标是远远不够的。”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
按照GB3838-2002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水质标准的指标有二十多个,其中包括衡量水质好坏主要指数总磷、总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等。而恰恰这些指标,椒江水系水质很可能无法达到一、二类甚至三类的标准。
目前,有台州母亲河之称的椒江水系包括永安溪、始丰溪、灵江、永宁江和椒江,2005年,椒江水系的水环境监测结果为总体三类,部分河段四类左右。其中上游水质较好,永宁江及下游区域水质较差,受污染严重。从2005年起,我省实施“811”工程,对全省8大水系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1个市全面实施的环境污染整治。两年来,我市对椒江水系治理和保护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根据市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资料,2006年,椒江水系水质总体稳定,仍然保持了总体三类,部分四类的结果。
“与飞速发展的台州经济相比,水环境治理却是一项漫长的工程,今年是我市的水环境整治起步之年,治理和保护水环境需要生态控制并削减对水系的排污量,更需要转变当前我市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在提到水环境治理的办法时,这位工作人员这样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