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废旧器材实行定点收购
发布时间:
2007-3-31
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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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业的管理,市政府近日发文决定,对铁路、电力、电信、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废旧器材,实行定点收购制度。
近年来,我市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发展迅速,有效地缓解了金属资源短缺的矛盾。但是,废旧金属收购业发展良莠不齐,少数经营单位从事收赃、销赃等违法活动,成为诱发盗窃公用设施等违法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据了解,今年1月至3月,全市共发生盗窃电力、电信设施案件669起,相关部门损失惨重。
实行定点收购制度后,各行业单位要做好对专用废旧器材收购的管理,原则上采取系统内统一收储、集中竞拍的方式处置。在暂无条件实行统一收储,集中竞拍之前,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由公安、经贸委等部门会审,在各县(市、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各选择1家至2家规模较大、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社会责任意识强的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实行定点方式收购处置。对铁路、电力、电信、水利、测量、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废旧器材实行公安、经贸部门报备案审批制度,严禁其他废旧收购企业和个人收购上述七类废旧物品。未取得专用废旧器材定点处置收购证的企业或社会收购点(个人)经营收购上述专用废旧器材业务的,以及为盗窃、破坏专用设施提供收赃、销赃服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工商法规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余顺广,邵志华
网站编辑:
杨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