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新闻,请注册通讯员,录用即付稿酬 | 立即登录
小区擅自扩容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台州经济开发区14宗土地交了3000万
发布时间: 2007-4-4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小区规划建筑面积为4.5万平方米,而开发商却通过提高容积率,擅自把建筑面积增加到5万平方米,多出的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将无法通过国土部门的验收,无法取得土地证。
  昨日,记者从市国土局了解到,经过一年多的验收,台州经济开发区已有14宗住宅、商业用地因擅自提高小区容积率、部分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等,向国土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3000余万元。

  竣工复核验收,旨在加强跟踪管理
  据悉,为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的用地管理工作,纠正建设项目开发中出现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跟踪管理,2005年12月,市国土资源局正式下发《台州市新建项目用地竣工复核验收操作办法》,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新建项目用地进行竣工复核验收。
  “目前,我市很多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行为。”市国土局规划与地籍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补交土地出让金,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补交出让金,大多因擅自提高容积率
  “虽然目前暂时无法完全统计全市复核验收的情况,但就台州经济开发区来看,效果是相当显著的。”据市国土局规划与地籍管理处统计,经过一年的验收,开发区已有14宗住宅、商业用地因擅自改变原用地条件的行为,向国土部门补交出让金,总金额达3018.045万元。
  据介绍,在补交出让金的这些房地产开发用地中,大部分都是因为擅自提高小区容积率。在市国土局直接复核验收的、开发区范围内的23个住宅、商业用地项目中,就有18个项目不同程度超建筑面积,少则超几十平方米,多则超出上万平方米,合计超建筑面积达49040平方米。
  而按照国土部门有关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的,将按照前后容积率条件下的地价差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具体来讲,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擅自提高容积率所增加的建筑面积而产生的收益,必须经专业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国土部门确认后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通过验收。”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肖梅梅   网站编辑: 余彩虹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新闻图片

  • 世界亚裔小姐总冠军告

  • 昔日“拇指婴儿”长成

  • 汽车修理工耗资百万自

  • 鸟巢服装展太“雷人”

  • 英国小伙竟成“少林俗

  • 英国专家合成最可信男

  • 冯小刚被疑白癜风加重

  • 重庆国民参政会遗址变
分类信息
新闻搜索
焦点新闻
国内国际
本地新闻
娱乐新闻
房产频道
汽车频道
旅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