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丈夫发现妻子转移了共同财产
热线报料:“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幸。”昨日临海杜桥的金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他们夫妻从开始的“闪电”结婚,到如今撕破脸皮对簿公堂,六七年的婚姻生活,互相已经没有一点留恋。可在离婚时,他发现原本夫妻共同财产有许多已被妻子藏起来了。
热线调查: 4月3日下午,临海杜桥的金先生坐在记者面前是一脸沮丧。“结婚那么多年,她好像不把我当一个男人。” 金先生对记者说,他们结婚六年多,孩子都已经五岁了,夫妻俩在杜桥镇上经营着一家复印店,生意还是不错的。要不是两人闹得实在没法在一起过日子,他们也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我们吵起来的时候,她时常叫我滚蛋。” 金先生对记者说,他们经常为生活上的一些琐事争吵,妻子说这家店是她和她母亲的,他没有份。说到这里,金先生拿出了一张转让合同说,这家复印店原本是他妻子蒋某和她母亲经营的,在夫妻俩结婚以后,丈母娘和他们夫妻签了转让协议,就把店铺转给他们了。这几年,为了把复印店的生意做好,他们先后添置了好几万的机器。
“今年1月份,我们又吵得不可开交,这次把我赶出来,连店里的门锁都换了。”金先生告诉记者,从上一次被赶出来后,他至今还没去过店里。前不久,他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是在开庭前,他接到通知,法院去复印店清点财产的时候,发现和他提供的财产清单不一致。
“电脑两台,复印机两台,胶印机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金先生说,他在店里的时候,这些机器都还在的,现在怎么就没了呢?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他在复印店门前观察,发现店里的印刷师傅带着一些要复印的纸张出去,就跟了过去。在一家铝合金店里,他发现少了的那一台胶印机就放在店中央,旁边还有一些别的机器,印刷师傅正在忙着干活。“我把看到的这些都用相机拍下来了,并打电话给妻子蒋某。”金先生说,这些机器都是两个人一年挣一点积累起来的,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他让妻子把藏起来的机器交出来。可妻子蒋某根本就不理他。
在记者的陪同下,他来到了复印店,本想找妻子再谈一下,可他的丈母娘拉上了店门又一次把他赶了出去。
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的郑徐红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可以证明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如果金先生有证据证明他的妻子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其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朱 敏
网站编辑:
林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