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经济适用房价格确定 每平米2650元
发布时间:
200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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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椒江区价格部门会同区建设分局和房改办共同核定“百姓家园”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按规定享受住宅面积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650元,超过规定享受面积的部分售价每平方米3200元。
为了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住房贵问题,椒江区政府投资建成经济适用房1874套,近21万平方米,分配给无房户或住房面积偏小的居民。按照浙江省城镇干部职工住宅暂行标准的规定:一般人员享受面积65平方米;乡科级和中级职称人员享受面积75平方米;县处级和副高职称人员享受面积85平方米。 (叶 杨)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网站编辑:
刘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