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李苏堤
工商娘舅:椒江区消保委
主诉方:陈先生
要求:房子推倒重建,费用由水泥商承担
索赔理由:2006年12月7日,因为要建新房子,所以从同村一水泥经销处以20.8元/包的价格购得萧山金首水泥240包,房子建到四层后发现,水泥硬度明显不够,手往墙上一摸,白花花的水泥大片大片往下掉,这样房子造上去太危险了。
被诉方:水泥销售商
态度:不赔偿
说法:我卖给陈先生的水泥属合格产品,造成掉块是人为原因,搅拌比例不合理,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诉方:那我一、二、三层都是和四层一样比例搅拌的,怎么没出现问题?
主持人:双方意见相持不下,最后陈先生只能向椒江消保委寻求帮忙。
到底是水泥的质量不行还是水泥搅拌时出现问题?椒江区消保委受理后,立即组织专家去现场,将剩余水泥按照双方都认可的方式进行搅拌做实验,经过四天后去查验,最后证明,水泥硬度确实不够。
商家坚持自家水泥没问题,所以消保委工作人员也只得提取剩余水泥送到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依据国家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沁》,结果显示该水泥是合格的。这下大家都犯难了。
娘舅:水泥到底有没有问题,现在没一个确切的说法,但有一点你们都要认识清楚,一旦水泥质量有问题,造好的房子就极可能坍塌,如此一来,后果非常严重。作为商家,要以信誉求发展。我建议消费者将房子推倒重建,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你们双方各退一步,商家给消费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后结果:商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陈先生2万元现金,陈先生将房子推倒重建,所用水泥由陈先生自行购买,商家对今后房子出现的一切问题不承担责任。
主持人评价:圆满解决。
满意度:★★★★★
(感谢通讯员李洁、徐经提供素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