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玩自爆轿车很受伤 空气清新剂也容易引爆
发布时间:
200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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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想给爱车除除异味,净化一下车内的空气,结果却让爱车受了伤。近日,椒江的孙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价廉物美的汽车香水会在车内突然自爆,“幸亏当时我们都没有坐在车里。”
上个月,孙先生在椒江某汽车经营部花90元钱买了一瓶汽车香水,安装在自己心爱的别克车上。“当时,我闻着这香水味道不错,而且价格又相对便宜,心里还一阵狂喜。”孙先生回忆道。
谁知好景不长,3月28日中午,当车子停放在椒江太平洋小区时,只听见“砰”的一声闷响,一直存放在汽车档位前上方杂物箱内的香水竟然发生了爆炸,杂物箱被炸开了一个大口子,汽车周围的部件也略有损伤,所幸的是当时车内并没有人。见此情景,孙先生立即与汽车专卖店进行联系,最后确认修理费需要3600元。
好好的一辆车竟由于车内香水的自爆而变得伤痕累累,孙先生感到很是气愤。于是他找到卖香水的汽车经营部,要求其承担2000元的修理费。但商家辩称自己所出售的香水均系正规厂家生产,而且在产品使用说明上特别注明了遇高温(49℃以上)、碰撞会发生爆炸的警告信息;同时指出是孙先生使用不当才导致爆炸发生,与销售方并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最终,孙先生找到椒江区消保委寻求帮助,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消保委有关工作人员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由于香水瓶已被炸得面目全非,从外观上难以查看该瓶香水的生产日期,也难以断定香水的质量是否合格。根据《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双方都有责任。一方面香水在孙先生的车内发生爆炸既是事实,商家就该对这起香水爆炸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如商家所言,香水本身就是易燃易爆的物品,孙先生在室外温度本身就很高的情况下将车停在阳光直射的地方,确实也有点使用不当。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商家承担其中1200元的修理费,其余费用由孙先生负责。
在此,椒江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司机:选购车用香水时应尽量选择有正规产品说明、有生产许可证、有质量监督部门认证的产品,千万不要购买路边廉价的劣质货。另外,加压灌装的喷雾型香水、空气清新剂等物,都不应放在车内,一是万一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剧烈的碰撞容易引发爆炸;二是夏天如果阳光照射15分钟,密闭停放的汽车里温度就能达到65℃,远远超出了49℃香水爆炸的临界点。此外要注意,天气热了之后,在阳光的暴晒下,车内有毒气体将会变本加厉。因此,尽量在开车前先打开窗子透几分钟气。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何倩,李洁
网站编辑:
颜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