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推行基本医疗大额门诊医疗费抄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0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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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医保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黄岩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向全区一百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对2006年度基本医疗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人员一律抄告用人单位。同时要求各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开展内部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如有发现医疗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黄岩社保中心取得联系。
据了解,黄岩区社保部门在开展医疗保险稽查工作中发现,少数参保人员无视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卡多用,存在串换药品等违规现象,致使医疗保险基金尤其是公务员补助基金流失严重。
对此,黄岩社保中心医疗科稽查人员通过采取日常稽查、疑点稽查和突击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于住院的参保职工实行全面核查,定期查房。对于离休人员、统筹病种患者等享受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实行重点稽查,凡是医药费开支数额较大的、存有疑点的,一律实行先稽查后结算。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定点医院,实行夜间和突击稽查的方式,一查是否冒名顶替住院、二查是否挂号住院、三查是否小病大养、四查门诊和住院病历。
黄岩社保部门表示,实行基本医疗大额门诊医疗费抄告制度将通过加强与用人单位开展协作,共同开展稽查工作,将有利遏制违规使用医疗保险经费行为,减少医疗保险经费的流失。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朱晓龙,徐丽丽,蒋回力
网站编辑:
林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