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公众存款八百万元 三门一农妇获刑8年
发布时间:
20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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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营的批发部为名义,以高于银行利息为诱铒,凭着自身的良好信誉,一对农民夫妻在短短几年内疯狂吸收公众存款达836多万元,后因其夫因车祸意外死亡,该案才浮上水面。4月20日,毛兰英因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0年2月,来自三门花桥的毛兰英夫妇注册成立了三门县蒲丰副食品商店,对外称三门县蒲丰副食百货批发部,包揽了全县诸多百货批发生意。经营期间,毛兰英夫妇为了加大资金投入,壮大经营规模,凭着自身良好的信誉和红火的批发部生意,再加上以高于同期银行的存款利息,向附近的村民四处吸收存款。众多村民见毛兰英夫妇既有钱又讲信用,认为钱存到他们那里绝对放心,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不菲利息,于是纷纷尽其所有,把血汗钱存到毛兰英夫妇处。每当存入一笔钱时,都由她丈夫出具借条,借条上注明借款人、利息和期限,而毛兰英则帮助清点存款金额。
近几年由于生意不景气,毛兰英夫妇批发部亏损不少,再加上随时要支付大量的本金和利息,他们经常入不敷出,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疯狂四处吸收存款,拆东墙补西墙,以解燃眉之急,而附近村民仅仅看到他们支付本金和利息十分信用的样子,而不知他们们早已陷入绝境。2006年2月10日,毛兰英丈夫不幸车祸身亡,遂案发。截至此时,毛兰英夫妇共吸收公众存款836万元,涉及284户,而手头现金仅有100多万元,共亏损现金700多万元。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陈治然
网站编辑:
刘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