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整治联托运市场动真格
发布时间:
2007-4-25
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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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至19日,路桥区运管所执法人员对路桥联托运物流中心全体经营户逐户进行检查,对26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提出口头警告,对6家经营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4家违反经营许可的业主货物进行查扣。有力打击了违法违章经营者,净化了货运市场秩序。
据了解,为了规范联托运业主的经营行为,路桥运管所货运管理人员和稽查执法人员近20人,对位于104国道马铺转盘西侧的台州市路桥联托运物流中心近百户联托运经营户逐户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有22户联托运经营者经营许可手续不全,有4家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张经营。有8家从老地点迁入物流中心后未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有6家经营许可证时间已经过期,有4家经营业务与原许可项目不符。
检查还发现,有26家经营户在仓储管理中存在安全隐患。表现在安全观念淡薄,只注重生产经营,不重视安全防火;在仓库内起用明火烧饭,更有一些经营户,在木制楼梯下使用液化气,楼梯距火炉的距离不足0.5米;有些简易烧饭间不但设在仓库内,而且周围全用木制三合板围堵,而在烧饭间外,都是成堆成捆的货物,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检查人员在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提出了口头警告。
还有6家经营户把危险品与普通货物混放一起。执法人员看到,危险品有酸性镀锡光亮剂30箱,酸铜光剂20箱,香蕉水10箱,光亮剂A40箱等。执法人员询问业主:“知不知道危险品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需要特别防护。”有经营业主说:“只要有货,我们就办理,就有钱赚了,别的还没有想过。”
对于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分别作出口头警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暂扣货物的行政处罚。
目前,路桥运管所正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彭晓林
网站编辑:
林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