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亏损成被告串通造出80万元假借条
家住路桥区横街镇的吴某因经营的电机厂严重亏损,被债权人告上法院,要求偿付债务。吴某竟与戴某合谋,伪造了一张80万元的借条,让戴某先下手为强,把财产分掉。近日,路桥区人民法院对自作聪明的吴某和戴某处以司法拘留10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
2006年9月,吴某和戴某恶意串通,由吴某向戴某出具了80万元的巨额借条。之后,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执行庭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就在执行庭处理吴某所有的路桥一电机厂厂房拍卖款时,部分债权人对戴某的巨额借条提出了异议,认为戴某向法院出具的借条可能是两人串通伪造的。
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力量再一次梳理了整个案件,经过精心调查,查明这是一件虚报巨额债权的案件,在戴某出具的80万元的巨额借条中有52万元债权是虚假的。
法院认定,吴某、戴某伪造借条的行为,属于伪造重要证据,严重妨碍了法院审理案件。法院依法对吴某和戴某进行了民事制裁。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钟巍,林伯友,朱敏
网站编辑:
林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