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招生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若低于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将不予学籍登记
发布时间:
2007-5-10
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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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年考生分数如果没有达到普高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就只能去读职高了,是真的吗?”昨天上午,市民余女士看到本报当日头版消息《今年初升高考试政策有变化》后,打进电话向记者咨询。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就今年我市高中招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据悉,在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200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今年我市普高、职高、中专等招生工作作出了规定。其中,普高招生的相关政策有所变革。除各县(市、区)需严格按照普职比1:1的要求,编制好高中段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外,各县(市、区)仍需分别按普高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普高和综合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对于普高和综合高中若低于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市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除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今年还将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即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同时,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的比例也从往年的20%下降到10%。招收保送生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同意,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向本县(市、区)外招生,若学校出现违规招生,将不予学籍登记。
此外,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今年我市职高(含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含“3+2”、五年一贯制高职)等招生政策,基本与去年相同。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招生学校组织考生志愿的填报工作,并按时向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上送考生志愿表,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成教处于7月上旬组织进行,新生录取名单由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审核批准。
新闻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肖梅梅
网站编辑:
杨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