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颁发
发布时间:
200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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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颁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
《规定》共7章48条,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军事教师与派遣军官队伍建设、军事训练保障、军训枪支管理、奖励与惩处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规定》是规范和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和高等学校、高级中学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工作的基本依据。它的颁布,将促进学生军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我国每年有1660所高等学校、27000所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训练学生达1200万人。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杨文晋
网站编辑:
颜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