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台州市非公企业优秀人才工作者人选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07年5月23日起至5月25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单位: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地址:台州市市府大楼12楼 邮编:318000 电话:88510316 88510982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200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