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新闻,请注册通讯员,录用即付稿酬 | 立即登录
马英九“特别费”案四度开庭
发布时间: 2007-5-23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陈键兴)台北消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22日在台北地方法院第四度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
   据岛内媒体报道,合议庭在本次庭审中对检、辩双方提出的传唤证人名单进行了裁定,并确定下次开庭的时间是6月5日。
    马英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再次重申,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法庭公正审判有期待。在被问及对其他官员“特别费”案的侦办进度是否感到不公平时,马英九说,“我的案子已进入审判程序,其他人的侦查进度都很有限,相信大家看得很清楚,也都可以评论。”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其中一半要凭单据核销,另外一半不需凭据报销,可由行政负责人在签名后直接领用。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缺乏明确规范。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网站编辑: 颜琪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新闻图片

  • 世界亚裔小姐总冠军告

  • 昔日“拇指婴儿”长成

  • 汽车修理工耗资百万自

  • 鸟巢服装展太“雷人”

  • 英国小伙竟成“少林俗

  • 英国专家合成最可信男

  • 冯小刚被疑白癜风加重

  • 重庆国民参政会遗址变
分类信息
新闻搜索
焦点新闻
国内国际
本地新闻
娱乐新闻
房产频道
汽车频道
旅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