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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劳动立法“热”得太慢
发布时间: 2007-5-30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仿佛约好了一般,大江南北的各地媒体传递着同一个声音:高温又来了!北京高温创56年来同期最高记录,河北26日出现39.3摄氏度全国最高温,山东九市26日同时出现高温,杭州刚开放的荷花被烧焦了头,上海夏日提前来到,长沙火炉燃起,成都一夜入夏……显然,高温天气已经袭击了全国大多数城市,酷暑提前来到。
  这样的时候,人们不得不想到那个绵延了数年之久的沉重话题:热死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热死人”已经不再是一种夸张的感情抒发,而是真实存在的现实图景,成为每年夏天新闻关注的焦点。今年还会有人被热死吗?对此,我们不愿意展开想像。
  这样的时候,人们不得不说起那个“长寿”了47年之久的暂行条例:《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我国唯一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时至今日,它已经“暂行”了47年,翻翻里面的规定,竟然还保留着夏季露天作业“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田间作业“应在适当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等内容。它还会继续“暂行”多久?对此,我们也难以展开想像。
  “通知”代替法律,一直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奇怪现象,防暑降温亦不例外。然而我们不希望继续看到火烧眉毛时各级政府和部门接连发布防暑降温的“紧急通知”。某种程度上,通知越是“紧急”,越是说明我们没有充分的准备。公众需要的是契合时代的立法和日臻完善的高温预警机制,如此方能以不变应万变。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遭受历史罕见旱灾的重庆市已经先行一步,经过一年多的前期调研,正在酝酿出台我国首部《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目前,《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已经通过了立法听证,施行指日可待。“重庆经验”告诉我们:高温天气固然是人力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但保护劳动者在高温天气里免受伤害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我看来,在现代科技水平下,高温并不能直接“热死人”,直接“热死人”的一是贫困,二是政府的不作为。贫困“热死人”让我们心痛,政府不作为“热死人”更让我们痛心。高温面前,消灭政府不作为比消灭贫困理应更容易,社会需求也更急迫。那些在高温下工作的人们,需要政府用积极作为给他们撑起一片阴凉,这是劳动者应得的福利。及时的高温立法和良好的法律执行,是树在劳动者头顶的一把遮阳伞,这把遮阳伞不仅仅保护着高温下的肉体,更抚慰着高温下的人心。
  现在,高温已经来了,立法还有多远呢?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舒圣祥   网站编辑: 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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