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讯(记者 杨能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09年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今年是我市“创模”的攻坚之年。今天(5月3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新闻发布会,全面公布我市近年来“创模”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一步动员和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环保事业新发展。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多城同创”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我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2006年3月27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多城同创”动员大会,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各项“创模”指标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荣誉。目前,全国已有72个城市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年前出台的相关规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共有32项,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4个方面。根据2006年国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初步统计,在32项指标中,我市已有25项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考核要求,但包括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地面水质达标率、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汽车尾气控制与达标等7项指标仍有较大差距。
下阶段,我市将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实施好工业污染整治、“碧水”、“蓝天”和“安静”四大工程,力争“创模”的大部分指标在今年达到要求,并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我市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把我市建设成为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生活舒适便捷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新闻背景
国家环保总局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始于1997年,迄今为止,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63个城市和5个城区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的荣誉称号,其中直辖市1个,省会城市7个、副省级城市10个、地级市(区)29个、县级市23个、直辖市的城区5个。创模程序包括正式申报、制定规划、现场调研、考核验收、通告公示、审议命名、授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