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陈铁雄为代市长
接受张鸿铭辞去台州市市长职务
6月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接受张鸿铭辞去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陈铁雄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副主任郑玉芳分别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宣义、洪显周、樊友来、陈海啸、王金生,秘书长陈宝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电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开展“多城同创”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会议决定接受张鸿铭辞去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台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陈铁雄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决定免去金长征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长张鸿铭,副市长胡斯球、李跃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秋生,老同志丛林、李相缪、李岳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惠良,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虞选凌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娄依兴应邀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副调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
新闻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潘春燕
网站编辑:
刘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