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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船税7月1日起随交强险一同缴纳
发布时间: 2007-6-12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CCTV.com消息(新闻30分):根据新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延续了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将于7月1日起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的新车船税,新车船税缴纳税额上限将平均提高一倍左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对于这个条例的政策解读。
  
 

    与原来车船使用税相比,新的车船税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变:一是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 ,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解决了内外资企业车船税制长期不统一的问题。二是将其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将纳税人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改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是提高了税额标准。原来的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已有50多年没有调整,而车船使用税的税额是按照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额标准制定的,也已有20来年没有调整,条例保持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幅度的下限,而将上限提高了1倍左右。比如,家用轿车缴纳的税额根据各地情况调整为360元到660元不等。四是调整了减免税范围,取消部分免税规定。

新闻来源: 央视国际   作者:   网站编辑: 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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