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9时许,玉环县公安边防大队在披山水域查获一起涉嫌私自载运非出海人员出海案。
为了加强伏休期海上治安管理,玉环县公安边防大队开展了海上治安专项整治。这天上午8时许,公边33256艇巡航到大鹿岛附近洋面时,雷达兵小陈发现荧屏上显示一个白点,边防官兵对附近洋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索,一艘满载人员的可疑船只进入官兵们的视线,官兵立即拉响警报追上去,喊话令其停船接受检查。
经检查,该船由坎门港驶出,船上共搭载人员25人,准备到大鹿岛捡螺壳。船上除了几件救生衣外,没有其它任何救生设备,存在着严重的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边防官兵要求船老大立即将船开回坎门港,同时耐心地给船上人员讲解渔业船舶载运非出海人员可能带来的后果。最后,该艘渔船在公边33256艇的护航下安全返回。
船老大曾某因涉嫌私自载运非出海人员出海,被边防大队依法传唤。
目前,正值伏季休渔,广大船老大应严格遵守有关伏季休渔规定,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严禁渔船私自载运非出海人员出海;同时,也提醒广大游客、捡螺爱好者及垂钓者,千万不要搭乘渔船和非法客船出海,严防事故发生。
相关链接:《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未经许可,渔船私自载运非出海人员出海,公安边防部门对船舶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