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低保户领到物价上涨补贴
发布时间:
2007-7-23
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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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台县民政局下拨了24万余元,对当地6209名低保对象进行补贴。
日前,天台县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采用适时调整机制,针对全县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推出了价格上涨的动态补贴制度。具体标准是:农村对象每人补贴38元,城镇对象每人补贴63元。
据悉,今年以来,天台民政部门以开展“联村联户连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年初再次提高了低保标准,农村标准从1650元提高至1790元,城镇标准从2700元提高至2980元。同时,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保人员的人均月补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不少于75元。
截至6月底,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476户、6209人,其中城镇对象195户、354人,农村对象3281户、5855人,支出低保金272万元。
新闻来源:
台州商报
作者:
蒋回力 朱利明
网站编辑:
刘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