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天台县组织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查处了一起侵犯村干部合法权益事件。
天台县洪畴镇东安隐村村委会主任童昌喜,他和东安隐村“两委”干部自2005年换届当选以来,精诚团结、敢拼敢闯,带领村民扎实开展新农村建设。短短两年时间,该村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级组织建设、和谐生态村建设均走在全县前列。2006年,该村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村,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童昌喜本人也被评为县十佳村干部。
2006年底,在该村村庄道路建设过程中,村民童文顶违反统一规划,加层建造住宅房屋,妨碍道路交通。童昌喜在多次劝说无效后,到城建、国土等部门反映情况,主管部门组织力量于今年1月份对童文顶住宅违规建房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对此,童文顶怀恨在心。为泄私愤,从今年2月份开始,童文顶通过张贴小字报的方式,诬告童昌喜贪污公款和私藏枪支,对童昌喜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
洪畴镇党委为保护村干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求派出所尽快查办此事并向县委组织部作了汇报,县委组织部获悉情况后,及时向县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引起县委书记徐鸣华、县委副书记翁于挺的高度重视,指示要求县委组织部牵头,洪畴镇、审计局及时介入,公检法等单位协助调查,尽快给群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经过近3个月的调查取证和财务审计后查明:童昌喜并不存在贪污、挪用公款一事,更没有购买和私藏枪支等非法行为,纯属童文顶恶意诬告和诽谤,童文顶在镇区内张贴小字报,已侵犯了童昌喜的名誉权。县公安局依法对童文顶实施了15天的行政拘留。
为给村民群众一个交代,也给童昌喜一个正确的评价。日前,天台县委组织部牵头在东安隐村召开了情况通报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以及洪畴镇先后对此事的调查过程、调查结论以及处理结果作了详细的说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曹蕉红说:“组织部门牵头对此事的高调处理,旨在通过对打击报复村干部行为的严肃查处,保护好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村干部队伍中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