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椒江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本区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统一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地税部门对所有纳税单位按工资总额依法征收工伤保险费,对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其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必须凭缴费凭证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落实人员登记。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工伤保险扩面目标,2007年椒江区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要达到12万人,2008年达到16万人,实现全区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