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有关规定,学生接送车将实行统一外观标识,核载、座位布置等其他安全系数也做出了要求。
我省学生接送专用车的外观统一为黄色车身,车身两侧喷涂“学生接送专用车”字样,车头喷印三角形标志。已经审核并喷涂外观标识的专用校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会在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非专用学生接送车用于接送学生时,必须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右下角各放置一块校车标志牌。
同时,对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员的条件也做了严格要求:(一)具备相应的准驾车型和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二)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三)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四)在本记分周期内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和满分记录的;(五)一年内没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