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椒江交警大队车管所被省公安厅评为二等县级车管所,据悉,这是车管所自去年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以来又一项殊荣。
创建二等县级车管所,是2007年初台州市交警支队和交警大队提出的工作目标。大队对车管所等级化评定工作高度重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各项资源向车管所倾斜,本着“实用节俭”的原则,拿出8万多元,先后对车管所办事大厅、牌证室、档案室、驾驶人考试场地等办事场所,按照等级达标要求进行改造,设置了“低柜台”、“一米线”,实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根据车管大厅现状,增设休息椅,添置宽敞的群众填写表格用的桌椅和导办服务台,引导指示牌,设置意见箱,更新业务公告栏,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并提供纸、笔、剪刀、胶水等方便群众填写表格,配置公用电话,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
同时前移服务平台,延伸服务举措,通过电话、邮件、报纸、互联网、短信等形式,实行提前催告制度,对即将到期的年审车辆和驾驶人及时进行催告,通知车主及驾驶人前来办理,有效地挽回因驾驶证到期被注销现象。并开展温馨告知活动,对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换领驾驶证、临界报废和逾期未检验车辆信息,通过互联网、报纸、信函等方式,提醒群众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受到驾驶人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