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昨天,台州代表团分组对三个报告进行审议。
张鸿铭代表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民主、推进法治,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立法数量大幅增加,立法内容更加注重浙江特色,尤其是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并连续三年进行跟踪督查,使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一定的遏制;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了常委会工作的有效开展。省高院落实“三项承诺”成效明显,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等工作上力度大,“两院”为保障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列席会议的薛少仙同志说,近年来,省人大的社会威望越来越高,人大工作重点越来越突出,代表工作越做越活,人大工作越来越规范,五年工作经验总结符合我省实际,值得市县人大学习。建议今后立法工作尽量避免部门化;事关民生的选题,特别是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监督要上下联动、长抓不懈;要更加密切上下人大之间联系沟通,充分发挥上级人大的指导作用;不断激发代表活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胡宣义代表说,省人大通过五年来的履职工作,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得到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下一步人大工作要认真执行监督法,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督机制,制定可操作性的细则,规范监督工作;认真抓好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使代表真正认识到作为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
陈燕萍代表说,省人大在立法中要高度重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加强对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建议尽快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对残疾人的教育权、劳动权、生存权、代表权提供法律保障。甘连法代表说,省高院要加强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避免司法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要开展联合集中处理申诉案件活动,加大申诉案件工作处理力度和效率。检察院要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狄绍增代表说,法院要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要加大对民刑事案件的抗诉力度,真正完善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机制。陈佩莉代表说,“两院”要不断推进自身改革,着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机制和科学办案机制。法院要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