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春节只剩下半个多月了,年味渐浓。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全市目前共核准烟花爆竹销售点1861个,市民可以放心地在这些销售点购买“炮仗”。此外,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产品都带有“防伪标志”,市民们需要认准购买。
1861个销售点获核准
据了解,只有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才能从事烟花爆竹的销售活动。而烟花爆竹销售点又分为长期性和季节性两种,长期销售点主要设在农村地区,而季节性销售点主要设在建成区里。
“根据规定,建成区是烟花爆竹禁放区,只有在农历十二月十六日到正月十五的一个月内,才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所以,设在建成区的销售点全部都是临时的,需要进行每年一次的严格审核。”市安监局危化处处长江厚斌告诉记者,我市目前共发放零售许可证1861个,其中核准季节性销售点1005个。
江厚斌提醒,我市烟花爆竹开禁期为十二月二十五日到正月十五,也只有在这段时间内才允许在禁放区销售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内是不允许销售的。
销售点需专人专柜负责
“之所以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实行核准制,是为了让市民们能买到合格的烟花爆竹,保证燃放时的安全。毕竟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江处长表示,在烟花爆竹整个生产销售过程,有一个严密的流程。
从生产企业、批发商到零售店,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监管程序。除了1861个销售点外,我市还核准生产企业3家,批发经营单位15家。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的每个过程,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实行专人专柜管理,销售柜台必须相对独立设置,要安全畅通,且销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此外,销售点周围50米范围内无学校、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和加油站等。如果储存量超过50箱,还需要经过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评价。
市民购买需认清“防伪标志”
记者了解到,虽然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了核准制,但是每年都会有一些非法销售点在非法销售。
“在这些非法销售点,市民们容易买到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万一在燃放时发生安全事故,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江处长表示,从往年的情况来看,发生安全事故的烟花爆竹基本上都不是合法企业生产的,所以维权也比较难。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的每个环节都有账可查,质量安全可靠。即便发生安全事故,也容易维权。
所以,市民们在购买烟花爆竹的过程中,首先要查看销售点的《经营许可证》,确认是在合法销售点购买。同时,还需要认清具体商品上的“防伪标签”。
在合法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盒上,消费者可以发现一个全省统一的专用封签,印有防伪图案。在具体的产品上,消费者还可以发现另一个专用的防伪标签,上面是一个椭圆形龙凤民族特色图案,边缘还印有生产厂家的名字。用红外灯照射,还会显现出“ZY”两个密码字母,很难被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