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新闻,请注册通讯员,录用即付稿酬 | 立即登录
公寓10年未获房产证 演员沈丹萍夫妇索赔百万
发布时间: 2008-1-26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因购买的两套公寓10年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著名演员沈丹萍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告上法院,除要求被告办理房产证外,还索赔违约金10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沈丹萍夫妇向法院起诉称,1994年6月28日,他们花24.6万美元购买了北京圆明园花园公寓楼的两套公寓。合同规定,被告须于1995年2月28日前交付房屋,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并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据沈丹萍夫妇称,他们购房后,被告延迟交房两年多,给他们造成极大不便。房屋交付后,被告至今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他们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办理两座公寓的所有权证,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新闻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张蕾   网站编辑: 陈玲波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新闻图片

  • “手指鼠标”新年上市

  • “团团”“圆圆”将于

  • 美女部长生女5天后上

  • 缆车故障 游客半裸倒

  • “机器人”搭乘上海地

  • 英国最强壮女孩14岁

  • 最清晰银河系中心红外

  • 郭晶晶2008收入破
分类信息
新闻搜索
焦点新闻
国内国际
本地新闻
娱乐新闻
房产频道
汽车频道
旅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