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高敏同志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陈惠良同志任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胡斯球同志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虞选凌同志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台州市委
2008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