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郑用手机拍摄的受伤手指。
1月28日,来自椒江洪家街道的小郑致电本报反映:我因对街道城管部门执法不满,用手机拍摄执法过程,遭强行制止,并被人推倒在地,手指受了伤。
记者核实报道:
小郑:
我拍城管执法被推倒在地
昨天,记者对小郑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今天我心情平静多了,昨天真的好气愤。”小郑说,1月28日上午,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在洪家车站菜市场附近的一条小街道进行整治活动,主要对沿街一些摆摊子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小郑就住街口。她从城管人员一开始执法,就用自己的手机暗中进行拍摄。一城管人员发现后,警告她别拍,而小郑认为自己没错,就干脆站到街上拍,结果几个城管队员上来夺她的手机。在争夺过程中,小郑被推倒在地,手指受伤出血后,手机被夺去,随后被删除了部分拍摄的内容。
记者翻看了小郑手机上没删除完的视频,除了城管在执法的场面外,小郑受伤的手指也很清晰。
城管:
请理解我们执法的难处
根据小郑反映的情况,昨天下午一上班,记者就来到洪家街道城管中队办公室。两位年轻的城管人员热情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说话语气比较中肯。他们解释说,城管部门正在有计划地对街道进行整治,对一些违章建筑都发了整改通知书,但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在强制拆除时,难免会有些“拉扯”动作。
至于对小郑拍摄他们执法一事,他们进一步说,在警告无效后,只能强行制止。
“你们有权制止和删除别人的拍摄行为吗?”记者问。
“我们认为,她没有必要这样做。”他们回答说。
律师:
法律未明确界定个人能否拍摄政府执法过程
作为城管人员,到底有没有权利干涉、制止和删除别人拍摄的内容?从洪家回来后,记者来到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咨询。
“我认为,他们没有权利去这样做。”一位姓陈的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即使城管人员认为别人拍他们执法不妥,也不应该自己去强制阻止,应通过法律途径,否则反而会影响执法者的形象。
那么,个人是否有权去拍摄政府执法过程?陈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在这方面,法律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对于不文明和粗暴的执法行为,法律是保护新闻媒体进行暗访调查的,包括现场拍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