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上10时许,椒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称市府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轿车碰撞后逃离事故现场,驾驶电动车人受伤。接警后,该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赵宇彪带领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发现现场留有一辆电动车,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且与电动车相撞的轿车已逃离现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民警一边组织警力赶往医院调查,一边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及调查访问。据一位目击者向民警反应,逃离现场的是一辆白色教练车,车牌后面的几位数好像是369或者是469。于是,民警进入网上查询,结果都被逐一排除,这使案件陷入僵局。
次日早上6时许,民警赵宇彪等人在处置事故现场后回单位,途经工人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时,眼尖的他发现有一辆车牌尾数为469的白色教练车停在路口那里等待红绿灯,与昨晚肇事车相似。他们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住,也许是做贼心虚的缘由,当民警将该车拦下的一刹那,该车驾驶人石某神情变得特别紧张,这一迹象没有逃过民警的眼睛,当民警向其提问时,石某吞吞吐吐,漏洞百出,石某的疑点不断上升。民警向石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解事情的严重性,渐渐使石某心理防线崩溃,并承认了交通肇事的事实。
石某是椒江人, 1月28日晚上因同学聚会,为了便于接送,刚领到驾驶证一年多的石某向在台州某汽校当教练的表兄借了一辆教练车。当晚他们在吃过饭后,来到位于解放南路的锦凤凰KTV唱歌,中途,因有些同学要回家,石某就驾驶借来的轿车把同学送回家,后又从平桥小区出发驾车准备返回锦凤凰KTV,沿学院路自北往南行驶,9时50分,当他驾车途经市府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刚好是红灯,他就将车停在路口等侯,当绿灯亮时,石某驾车起步往左转弯,由于当时下着雨,加上行车视线不好,路面情况不熟悉,在行驶中听到车副驾驶室旁边传来刹车声,接着就是石某的车副驾驶室车门与什么东西刮擦,他就停车查看,发现在他的车右后方倒着一个人和一辆电动车,见自已出了事故,心里害怕的石某马上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但没有想到交警这么快就找上门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