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200多趟,仍办不了土地证,路桥一老农无奈之下向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路桥国土分局行政不作为。昨日,这起行政诉讼案在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判决。
2006年10月11日,路桥农民郑小训买下了路桥建筑构件厂附近的一处小楼,小楼占地面积150平方米。顺利办完了房产证过户后,10月23日,他找到了路桥国土分局,要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路桥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告诉郑小训等45天,再电话通知他领证。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土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颁发更换土地证书。
可直到2007年2月,往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跑了200多趟的郑小训等到结果: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不了。国土部门解释,经滴水测量后发现,郑小训所购房屋的实际用地面积为172.8平方米,与原先土地证上登记的150平方米不符,超出了22.8平方米。路桥国土分局认为,这块土地存在权属不清、违法用地和改变用途等问题,决定暂缓办理。
郑小训无法接受,他认为国土分局此前为什么不测量出来,这个后果不应由个人来承担。随后,郑小训开始找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此事。在路桥区人大、纪委介入后事情仍然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郑小训走进了法院大门,状告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行政不作为。
昨日,此案在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此案事实基本清楚,庭后合议后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