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稳定春节期间的物价,我市已开始对粮、油、肉、气、奶等五类重要民生商品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同时启动专项检查,以遏制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据悉,此次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有五类:大米、当地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制品,菜子油、豆油、调和油,猪肉,牛奶,液化石油气,这些都是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
我市共有46家企业被列入监控名单,其中市区15家。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调价备案企业名单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如有异议,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经营者如果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同时,提请重新审议。
此外,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还专门成立了临时价格干预工作小组,每天到相关企业和市场开展调查,以稳定市场价格。
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依据《价格法》启动的行政措施,并不是改变企业的自主定价性质,目的在于遏制价格不合理上涨,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市民若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如相关企业违反价格干预措施有关规定,除给予经济制裁外,还将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