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让不少上班一族好好放松了一把,但也有不少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因为职业的关系仍然需要坚守岗位,今天是长假后的第三天,在这里也要提醒春节期间加班的人不要忘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领取加班费。
在春节七天的假期中,前三天,也就是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果是在这三天加班的应该获得平常工资三倍的加班费,而且工作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不得以调休的理由拒绝支付。
大年二十九,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这四天属于休息天调整在一起的假期,如果加班了,应该获得平常工资两倍的加班费,但是这四天加班可以进行调休。
春节七天,不同的加班时间按照平常工资的两倍或者三倍来支付,那么平常工资又是如何计算得出的呢?
按照劳动保障部日前公布的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全体公民月工作时间是由每年的365天,减去全年52周的两个休息日,也就是104天,再除以12个月获得,计算结果为21.75天,即365-52×2÷12=21.75。
公民的日常工资就是每个月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除以21.75计算得出。如果公民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如果某劳动者今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应该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2000÷21.75×300%=275.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应该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2000÷21.75×200%=183.9元。今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1563.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