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长将单位小金库当成了自己的钱袋,随意取用,他手下的部门负责人与之紧密“配合”,共同私吞公款,温岭市邮政局一起腐败窝案一下牵出7个人。
去年10月,温岭市检察院反贪局在侦查一起建筑领域贿赂案件时,发现温岭市邮政局局长黄某在邮政局办公大楼建设过程中有受贿嫌疑。反贪局从一名包工头入手,打开缺口,突破了温岭市邮政系统一批贪污贿赂犯罪串窝案,涉案人员7人,其中包括温岭市邮政局局长黄某、副局长金某以及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部等主要科室的4名负责人,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
现年46岁的郑某是邮政局财务部主任。2001年4月,温岭市邮政局召开局务会议,决定给职工发放工会活动费和效益奖,所需资金64万元由局小金库和局人力资源部小金库共同支出,其中人力资源部小金库支出15万元。当郑某接收到15万元钱时,发现本次发放所需资金已经全部从局小金库取出,即与人力资源部主任一起到黄某办公室,请示这15万元如何处理。黄某提议将这笔钱三人私分掉,钟某、郑某表示同意,每人均分得5万元。
原邮政局副局长金某的落网,同样是因为涉嫌贪污小金库里的钱。据检察机关侦查,2001年7月,金某在黄某的指使下,从储汇中心小金库中取出6万元钱,把其中的4万元交给了黄某,自己侵吞了2万元。2000年11月,金某和邮政局储汇分局局长叶某在黄某的指使下,私吞17万元移动公司给邮政局的代收话费手续费,黄某分得7万元,金、叶各分得5万元。据了解,一个小小的邮政局,六七个主要业务科室几乎都设了小金库,这些失去监管的钱成为滋生腐败窝案的温床。
金某、钟某、郑某等人于去年11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2月2日,金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钟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郑某在私分5万元公款的第二年,也就是案发前4年,就向单位退缴了赃款,被判决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而正在侦查中的黄某案,则几乎与下属贪污的每一笔款子都有牵连。
面对检察官,郑某是这样剖析自己犯罪根源的:“一方面,局长说分钱,我们不好不拿;另一方面,认为自己是中层干部,比较辛苦,心里也想多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