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高 远
年龄:12岁
职业:学生
地址:椒江岩屿新村
我在椒江实验二小读五年级,四岁的时候,爸爸因为车祸去世了,剩下我和妈妈相依为命。
妈妈在爸爸去世那年开始在椒江花园菜场摆地摊,卖一些日用品,每月只赚八九百元。因为妈妈挣钱不容易,也没时间照顾我,所以我在读小学前就住在洪家的外婆家,和外婆一起生活。
读小学后,妈妈租了椒江岩屿新村的一间房,我和妈妈住在了一起。每年四五千元的房租,再加上日常生活开销,妈妈赚的钱也仅够维持我们的正常生活。
学校知道我和妈妈的困境,从上小学开始就免掉了我读书的所有费用,这五年里我什么钱都不用交,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在学校里读书学习。
妈妈摆地摊很累,所以一到周末,我就去帮妈妈的忙,平时放学后我也会去帮妈妈收摊,希望能帮妈妈减轻一些负担。
妈妈经常教育我,让我不要忘记那些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所以我也更加努力地去学习,因为我不想辜负大家对我的一片心意,我的学习成绩也很好,总是在班级名列前茅。
我很喜欢看书,只要一有空,就会拿起书来看。我要很努力地学习,争取考上一个好大学,来报答辛苦的妈妈,还有帮助关心我的老师同学,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
还有,我长大后想做一名警察,因为爸爸以前是做警察的,我觉得警察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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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教育部门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上学费用都有一定的优惠帮助政策。
去年,我省教育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实行了不同的资助政策。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低收入家庭(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家庭)子女,免课本费、作业本费;少数民族学生,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因病、因灾造成的临时困难家庭学生,具体减免费用项目和标准由市县政府决定。
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困难学生,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
去年,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范围也有所扩大,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200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