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人通奸怀孕 丈夫张贴“广告”警示 3月14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公安分局下陈派出所收到一封自称是“痛苦的人”来信,信中称妻子与人通奸,自己又无可奈何,因而张贴“广告”。而就在前几天,一张与信内容几乎一样的“大字报”也曾在该村张贴“广告”,自称警示广大村民。
据“痛苦的人”称,其为下陈街道某村村民,因其在外做生意,与妻子相处时间较少,不久前回到家中时意外地发现妻子与同村的“能人”陈某通奸,并致妻子怀孕。“痛苦的人”无法忍受妻子的背叛,思来想去决定与妻子离婚,但是考虑到孩子,不甘心自己妻离子散,因而心中非常痛苦。
另外,按照“痛苦的人”张贴“大字报”的意思,虽然其心里非常怨恨,但听说陈某还是村里的“能人”,是个“诡计多端、老谋深算、拔弄是非、有权有势、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后又自我解释“通奸在法律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但在良心、道德上一定会受到惩罚,人人唾骂”等等,最后还提醒“我的遭遇希望不要重演,人人要当心这个色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