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最早的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在近20年的实践探索中,逐步确立并丰富了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本质内涵及其制度体系,为新时期探索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实行代表任期制,就是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代表由党员选举产生,获得代表资格和职务后,其代表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届期相同,任期内代表履行职责,接受监督。试点中,浙江台州各级党组织重点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明确代表任期和职责、创新代表活动、提升代表素质及保障代表权益为主要内容的代表任期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台州市在明确各级代表拥有选举、审议、建议、表决、监督等方面的权利的基础上,规范了代表10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如,规定代表听取和审议同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参加党的代表大会安排的各项选举;关心党的工作,向党的代表大会提出意见、建议,讨论并决定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密切联系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本选举单位和所联系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代会和党委的决议、决定;收集、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对涉及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等等。
如今,台州已形成一套比较健全的、配套的、操作性强的代表活动的具体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任期内的作用,是实行代表任期制的关键所在,试点中,台州市各级党组织通过建立党内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重要事项征求代表意见、代表调研、代表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代表询问和质询及代表团等制度,充分发挥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党内监督保障作用,当好各级党委的参谋助手。通过创新代表活动制度,建立代表发挥作用的机制,不仅体现了代表任期制的内在要求,又赋予了代表任期制以新的时代内涵。
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肖培生表示:纵观台州近20年的实践,蕴涵着一个基本启示,实行代表任期制应以坚持和落实代表的主体地位为基础,以明确代表任期和职责为前提,以建立健全制度和工作机制为重点,既高度重视保障代表任期内的权利,不断强化代表的任期意识、责任意识、代表意识,畅通代表行使权利的渠道,实现代表对党内事务和党的工作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又教育督促代表切实履行代表应尽的职责,发挥代表在推进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创业创新,增进党的团结统一,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力。(记者 商 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