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铭在市委“台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要求
突出重点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台州法治建设工作
(记者陈巍)市委“台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月3日召开。市委书记张鸿铭在会上指出,加强法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三个台州”战略、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台州法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扎实推进“台州法治建设”工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铁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秋生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关于今年推进“台州法治建设”工作思路的交流发言,讨论审议了《2008年台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去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级各部门共同实施,以积极推进台州法治“三个五”工作目标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2007年台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政治等各项建设,我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张鸿铭强调,抓好今年的“台州法治建设”工作,要重点突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重点突出实施“三个台州”战略。要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为实施“三个台州”战略创造良好环境。要重点突出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维稳工作法治化,积极实施主动型维稳战略,扎实推进平安建设。要重点突出解决民生问题。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是加强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要着力构建“大民生”格局,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重点突出创建“法治先进市、县(市、区)”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按照省委《考评细则》的标准和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努力提高完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台州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市委秘书长马世宙,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宝顺,市政府秘书长陈惠良,市政协秘书长陈广建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