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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将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培训
发布时间: 2008-4-7   中国台州网  http://www.taizhou.com.cn  【 】 【打印

        近日,记者了解到,《劳动合同法》自1月1日实施以来,对台州市各类用人单位的现行管理制度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筹划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首次培训,时间为4月14日至18日,届时有在台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和有雇用合同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人力资源部等单位参加。

       据了解,开展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和劳资管理人员培训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提高用人单位掌握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水平,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的重要途径,对开展用人单位劳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新闻来源: 本站新闻   作者: 包建永 颜琪   网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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