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斌 通讯员 葛亚男胡桂梅)餐馆里,大厨手拿一把汤勺,既用来做面,又用来尝味道,相信没有人会感到舒服。日前,临海市消保委就调解了这样一起因餐饮店操作不规范而导致的食品卫生纠纷。
几天前,临海的周女士来到一家点心店吃饭。在等待上菜的过程中,周女士无意间看到了让她惊讶的一幕。点心店的老板娘在给她下面条的时候,用勺子从锅里舀了汤直接放到嘴边尝了尝咸淡,然后又直接用这把勺子舀面条端给她吃。
这让周女士感到很气愤,怎么也吃不下去,于是她要求退掉这碗面。但老板娘却不同意,她表示,自己一直都是这样做面条给顾客吃的,也从来没有人提出过面条不卫生,是周女士太过挑剔,或者是故意找茬。
较真的周女士于是向临海市消保委进行了投诉。在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店主直接拿勺尝味的行为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能因为没人提出就认为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经过调解,店主同意退回这碗面。
“从表面看,只是一碗面条的小事,但从中也折射出当前小餐饮行业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许多陋习有待改进。诸如碗、碟、筷子不消毒,生熟食品混放,食品操作人员不戴帽子导致头发掉在食品中,经营时不戴口罩边唾沫四溅地吆喝边操作,手沾唾沫边找零钱边随意用手抓直接入口的食品等等,看着很让人不舒服。”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其实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健康权。
“虽然这类事情经常发生,但是许多消费者却并没有注意到,而有些消费者明明看到了也熟视无睹,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今后遇到小吃店操作不卫生的情况,可以及时向当地的消保委进行投诉,要敢于向传统陋习说“不”!
